为进一步加强人口普查资料管理,确保资料齐全、完整、详实。2月1日,市人普办印发《关于做好舟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度资料整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七人普年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专人专管。市办及各县级人普办各确立一名资料整理人员负责普查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普查办各工作小组共同协助,确保人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有序完成。
二是明确整理时间。此次年度资料整理的时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筹备开始至今产生的所有工作材料。
三是明确整理范围。结合历次普查档案整理要求,市人普办要求各地人普办全面梳理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开展以来的所有纸质和电子资料,将文件、资料表册、音像实物及其他重要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
四是明确整理要求。市人普办将资料整理工作列入2021年市对县级人普工作督查范围,要求各地在开展资料整理工作时务必做到不漏、不缺、不损,确保在3月底前保持保量完成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