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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信息来源:舟山市统计局???访问量:????字号:[ 大?中? ]

2024年,舟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刚性制度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专项督查,从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以统计法治建设新成效更好服务保障舟山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学为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统计局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全局干部大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造假的处分规定,专题学习新修改的《竞彩猫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主持制定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局党组6次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制度,印发《舟山市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将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推进执法与专业深度融合和统计普法宣传特别是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等工作作为年度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部署基层基础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

二、以强化统计监督为抓手,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全力打赢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收官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分析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并按期向浙江省统计局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报告。抓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市统计局向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线索1件。

(二)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市统计局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在市、县(区)党委、政府和各级统计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责任制向县(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延伸,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全市所有乡镇(街道)、33个县(区)级部门和5个功能区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三)开展基层基础专项督查。2024年8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基层基础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综合运用文件资料调阅、座谈研讨、实地调查等方式方法,聚焦统计机构设立情况、统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统计数据真实性和企业统计台账推进工作情况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在舟山市统计局网站上公示舟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事前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有关管理规定,选聘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竞彩猫的法律顾问,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公职律师结对,参与竞彩猫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服务、统计执法监督等工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全面运用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行政处罚结果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增加执法设备配置,新购置执法记录仪1台。

三、以提高执法监督质效为依托,守牢数据质量底线

(一)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按照国家统计局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舟山市统计局围绕执法监督主动性、执法监督能力水平、执法监督工作和执法监督保障四个方面17项内容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升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持续深化统计协同监督。印发《关于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数据质量管控贯通融合的意见》(舟统〔2024〕27号),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目标,持续完善执法与专业贯通融合工作机制,推动执法监督局与各专业处室的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统筹协作、线索移交常态化,提高统计执法中发现和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能力水平,强化各专业处室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管控力度,形成统计监督合力。

(三)提升执法检查力度和质效。舟山市统计局认真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持续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力度,对统计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印发《舟山市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舟统〔2024〕8号),明确年度执法目标、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方式和数量,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有效覆盖。按照“专业全覆盖、地区全覆盖”要求,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广度和深度。2024年全市共执法检查195个单位(项目),完成省局下达的全年计划数的139.3%,其中涉外执法检查3家,与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舟山市消防支队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11家,浙江省统计局移交的违法案件线索3起。立案5件,办结5件,其中警告2件,警告并罚款3件,罚款总额2.4万元。根据统计检查核查“回头看”工作要求,竞彩猫对4家单位开展数据核查,重点核查了“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综合能源消费量”差错指标2024年最新一期累计数,数据基本正确。

(四)开展专项数据质量核查。依托联网直报系统、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和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数据质量风险预警功能,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重点指标开展专业数据核查工作。2024年,全市共核查875家单位,占全市“四上”单位总数的34.1%,其中,规上工业76家,固定资产投资84家,服务业206家,贸易131家,劳动工资196家,科技85家,能源62家,房地产13家,建筑业22家。

(五)统筹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指导工作。为继续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强化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即时质量评估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舟山市统计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竞彩猫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2024年5月至11月,共完成评估服务指导211家企业(项目),其中,工业41家、投资43家、服务业31家、贸易40家、房地产5家、建筑业9家、劳动工资26家、科技12家、能源4家。

(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召开全市统计案卷评审会,开展执法方式、执法重点、专业数据检查标准、案卷制作等研讨,提高统计专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统筹全市执法力量,积极探索“执法+专业”“骨干+新手”“市局+县区”等多种组合,通过以老带新开展传帮带,以专业统计角度实施精准执法,确保执法业务与专业统计知识互学共进,确保调查取证充分合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先后选派5人次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和省级统计督察,在办案实践中锻炼和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证管理,规范执法证的申领、培训、换证等工作,2024年,组织全市8名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5名同志通过考试;6名同志换领新统计执法证。

(七)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35号)的规定,对企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进行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规范失信认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开展嵌入式统计诚信建设,在执法过程中引导企业自愿签订统计诚信承诺书。2024年,8家企业自愿签订统计诚信承诺书,信用修复企业8家。

四、以新统计法颁布为契机,深化统计法治宣传

(一)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以新修改《统计法》颁布为契机,积极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执行统计法,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12月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修改后的《统计法》丰富内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毛江平同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交流发言。10月31日,舟山市政府召开第40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新修改的《统计法》,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就新修改《统计法》有关情况作解读。各县(区)统计局同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常委会、常务会议等形式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增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统的政治自觉。11月21日,市统计局局长在市委党校以“依法统计,提升统计公信力,暨新统计法宣讲”为题开展专题宣讲。舟山市普法办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2024年度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内容。

(二)着力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市、县(区)统计机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新修改《统计法》集体学习。10月28日,舟山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各县(区)统计局同步推进,已在10月份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了集中学习。9月19日,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案卷评审培训班,就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监督实务、调查业务主要专业统计指标检查方法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全市统计系统认真组织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动员广大统计人员积极投稿,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共向国家统计局投稿5篇。2024年5月,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知识培训班和全市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市行业主管部门,县(区)统计局和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人员围绕统计制度方法、主要经济指标解读、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授课。2024年12月,市统计局在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农业农村、低收入调查等专业统计年报会议上,均安排新修订《统计法》宣讲。

(三)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全市统计系统认真组织部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教育。市、县(区)统计局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统计法》,并以函告的形式要求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着重了解掌握部门统计法定职责职权特别是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强化统计信息共享等新规定新要求,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

(四)深入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全市各级统计系统结合报表布置、人员培训、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嵌入式开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重点宣讲此次修法关于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社会大数据使用、统计资料更加严格保密等新规定新要求,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

(五)积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县(区)统计系统联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9月20日,舟山市统计局开展了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12月4日,市统计局联合竞彩猫、普朱管委会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活动。以省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市统计局网站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系列解读;12月4日至13日,依托大舟山网络平台,以“统计法就在身边”普法短视频和新修改《统计法》知识竞答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防治统计造假成效还需巩固,统计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配备不够均衡,业务素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指示精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

(二)推动竞彩猫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配套制度出台。市统计局时刻关注我省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出台情况,争取第一时间制定印发竞彩猫具体贯彻落实配套工作制度,以刚性制度规定筑牢防惩统计造假“防火墙”。

(三)着力提升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的协同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机构与各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四)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改革,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能力。探索开展市级“五统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机制改革,建立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库,出台《舟山市统计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舟山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库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通过精心组织统计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破解“本领恐慌”,推动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监督队伍。

(五)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统计法》作为全市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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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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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20 09:36:48

2024年,舟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刚性制度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专项督查,从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以统计法治建设新成效更好服务保障舟山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学为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统计局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全局干部大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造假的处分规定,专题学习新修改的《竞彩猫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主持制定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局党组6次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制度,印发《舟山市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将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推进执法与专业深度融合和统计普法宣传特别是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等工作作为年度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部署基层基础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

二、以强化统计监督为抓手,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全力打赢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收官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分析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并按期向浙江省统计局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报告。抓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市统计局向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线索1件。

(二)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市统计局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在市、县(区)党委、政府和各级统计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责任制向县(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延伸,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全市所有乡镇(街道)、33个县(区)级部门和5个功能区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三)开展基层基础专项督查。2024年8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基层基础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综合运用文件资料调阅、座谈研讨、实地调查等方式方法,聚焦统计机构设立情况、统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统计数据真实性和企业统计台账推进工作情况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在舟山市统计局网站上公示舟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事前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有关管理规定,选聘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竞彩猫的法律顾问,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公职律师结对,参与竞彩猫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服务、统计执法监督等工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全面运用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行政处罚结果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增加执法设备配置,新购置执法记录仪1台。

三、以提高执法监督质效为依托,守牢数据质量底线

(一)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按照国家统计局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舟山市统计局围绕执法监督主动性、执法监督能力水平、执法监督工作和执法监督保障四个方面17项内容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升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持续深化统计协同监督。印发《关于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数据质量管控贯通融合的意见》(舟统〔2024〕27号),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目标,持续完善执法与专业贯通融合工作机制,推动执法监督局与各专业处室的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统筹协作、线索移交常态化,提高统计执法中发现和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能力水平,强化各专业处室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管控力度,形成统计监督合力。

(三)提升执法检查力度和质效。舟山市统计局认真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持续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力度,对统计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印发《舟山市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舟统〔2024〕8号),明确年度执法目标、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方式和数量,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有效覆盖。按照“专业全覆盖、地区全覆盖”要求,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广度和深度。2024年全市共执法检查195个单位(项目),完成省局下达的全年计划数的139.3%,其中涉外执法检查3家,与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舟山市消防支队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11家,浙江省统计局移交的违法案件线索3起。立案5件,办结5件,其中警告2件,警告并罚款3件,罚款总额2.4万元。根据统计检查核查“回头看”工作要求,竞彩猫对4家单位开展数据核查,重点核查了“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综合能源消费量”差错指标2024年最新一期累计数,数据基本正确。

(四)开展专项数据质量核查。依托联网直报系统、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和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数据质量风险预警功能,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重点指标开展专业数据核查工作。2024年,全市共核查875家单位,占全市“四上”单位总数的34.1%,其中,规上工业76家,固定资产投资84家,服务业206家,贸易131家,劳动工资196家,科技85家,能源62家,房地产13家,建筑业22家。

(五)统筹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指导工作。为继续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强化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即时质量评估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舟山市统计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竞彩猫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2024年5月至11月,共完成评估服务指导211家企业(项目),其中,工业41家、投资43家、服务业31家、贸易40家、房地产5家、建筑业9家、劳动工资26家、科技12家、能源4家。

(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召开全市统计案卷评审会,开展执法方式、执法重点、专业数据检查标准、案卷制作等研讨,提高统计专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统筹全市执法力量,积极探索“执法+专业”“骨干+新手”“市局+县区”等多种组合,通过以老带新开展传帮带,以专业统计角度实施精准执法,确保执法业务与专业统计知识互学共进,确保调查取证充分合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先后选派5人次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和省级统计督察,在办案实践中锻炼和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证管理,规范执法证的申领、培训、换证等工作,2024年,组织全市8名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5名同志通过考试;6名同志换领新统计执法证。

(七)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35号)的规定,对企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进行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规范失信认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开展嵌入式统计诚信建设,在执法过程中引导企业自愿签订统计诚信承诺书。2024年,8家企业自愿签订统计诚信承诺书,信用修复企业8家。

四、以新统计法颁布为契机,深化统计法治宣传

(一)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以新修改《统计法》颁布为契机,积极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执行统计法,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12月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修改后的《统计法》丰富内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毛江平同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交流发言。10月31日,舟山市政府召开第40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新修改的《统计法》,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就新修改《统计法》有关情况作解读。各县(区)统计局同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常委会、常务会议等形式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增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统的政治自觉。11月21日,市统计局局长在市委党校以“依法统计,提升统计公信力,暨新统计法宣讲”为题开展专题宣讲。舟山市普法办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2024年度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内容。

(二)着力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市、县(区)统计机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新修改《统计法》集体学习。10月28日,舟山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各县(区)统计局同步推进,已在10月份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了集中学习。9月19日,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案卷评审培训班,就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监督实务、调查业务主要专业统计指标检查方法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全市统计系统认真组织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动员广大统计人员积极投稿,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共向国家统计局投稿5篇。2024年5月,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知识培训班和全市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市行业主管部门,县(区)统计局和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人员围绕统计制度方法、主要经济指标解读、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授课。2024年12月,市统计局在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农业农村、低收入调查等专业统计年报会议上,均安排新修订《统计法》宣讲。

(三)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全市统计系统认真组织部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教育。市、县(区)统计局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统计法》,并以函告的形式要求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着重了解掌握部门统计法定职责职权特别是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强化统计信息共享等新规定新要求,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

(四)深入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全市各级统计系统结合报表布置、人员培训、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嵌入式开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重点宣讲此次修法关于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社会大数据使用、统计资料更加严格保密等新规定新要求,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

(五)积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县(区)统计系统联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9月20日,舟山市统计局开展了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12月4日,市统计局联合竞彩猫、普朱管委会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活动。以省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市统计局网站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系列解读;12月4日至13日,依托大舟山网络平台,以“统计法就在身边”普法短视频和新修改《统计法》知识竞答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防治统计造假成效还需巩固,统计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配备不够均衡,业务素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指示精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

(二)推动竞彩猫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配套制度出台。市统计局时刻关注我省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出台情况,争取第一时间制定印发竞彩猫具体贯彻落实配套工作制度,以刚性制度规定筑牢防惩统计造假“防火墙”。

(三)着力提升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的协同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机构与各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四)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改革,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能力。探索开展市级“五统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机制改革,建立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库,出台《舟山市统计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舟山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库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通过精心组织统计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破解“本领恐慌”,推动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监督队伍。

(五)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统计法》作为全市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