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统计局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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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舟政发〔2023〕6号)要求,舟山市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舟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4月6日,舟山市政府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舟山市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690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竞彩猫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舟山新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浙江省实施方案》开展普查工作,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对全市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依靠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各地积极创新应用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
总体来看,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2233个,产业活动单位36178个,个体经营户(清查摸底数)77027个。
